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一场官司下来,债权人刘某本来可以获赔15万元,哪知峰回路转,最后刘某不但拿不到钱,反而还得赔偿债务人陈某2万余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平阳法院执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0年,陈某以做生意为由,多次向刘某借款共15万元,后以生意亏本为由拒不还款。刘某只能诉诸法律途径要回欠款,今年1月,平阳法院判决陈某须向刘某偿还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无奈于今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办法官无法找到陈某,也未查询到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刘某同意后,于7月终结了执行程序。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今年11月初,刘某却主动向法院提交申请结案的报告,里面还写着“执行款已到位”的字样。执行法官觉得奇怪,一问竟牵扯出双方当事人在一次偶遇后引发的事件。
10月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刘某和妻子在路上偶然撞见了陈某,心想着15万元至今没有着落,情急之下,双方开始争吵并互殴,结果陈某受了伤。陈某报警后,民警出来劝和,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一次性支付陈某2万余元并免除陈某15万元的债务,双方放弃追究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最终,刘某不仅没拿到执行款,反而倒赔了2万多元,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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