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王某的家属坐在旁听席,时不时地拿起纸巾擦眼泪。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受害人王某带着16万欧元和1万多美元,跟“客户”兑换外币,竟在不知不觉中喝下一种俗称“乖乖水”的麻醉药物,后带被到市区景山上勒死,所有钱财被洗劫一空。昨天上午,这起抢劫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余某用“乖乖水”迷晕了王某
昨天上午9时30分,温州中院第三审判庭,身穿蓝色马甲囚服,戴着手铐、脚镣的余某被法警押上被告席。
余某戴着黑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在余某被押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被害人王某家属朝他大喊“该死”、“陪葬”。
被告人余某,现年50岁,市区人;被害人王某,现年48岁,也是市区籍男子。余某被王某认作“客户”,因为事发之前,他们之间曾做过几次兑换外币的交易。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6月8日11时许,余某以兑换外币为由把王某约到市区下吕浦南浦大厦拉芳舍。王某携带了一个黑色袋子,里面装有16万欧元、1.24万美元(据当时外汇牌价,合计价值138万余元人民币),准备与余某兑换。在见面期间,余某将事先准备的“乖乖水”等药水掺入王某饮用的茶水中,导致王某喝下后神志不清。
当日下午2时许,余某将王某带离茶座,坐出租车来到航标路。随后,余某又开着他的自备车,带着王某花了1个来小时在市区绕了一圈,回到航标路。最后,再次乘坐出租车到市区景山的金西路附近下车。
下车后,王某因药力发作,躺在草丛上。余某见状,用携带的毛巾捂住王某口鼻,后来又将毛巾移至脖子处,用力把王某勒死。其后,余某把王某尸体拖进附近草丛进行掩盖,并劫取王某携带的所有外币及手机,逃离现场。
余某把劫取来的外币悉数放在了他父亲家里,把王某的手机等东西扔进了瓯江。当晚他回家洗了澡,想洗掉身上留下的痕迹。
被告:我承认犯罪
当天,王某的亲属见王某早上带着这么多钱出门,担心他的安全,下午不断打他电话可一直联系不上。当晚,见王某还未回家,家人报了警。6月10日,罪犯余某在自家楼下被警方抓获。
在余某指认下,警方在景山一处草丛中找到了王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王某系遭他人持有一定粗糙面的物品捂口鼻及压迫颈部致颈部肌肉出血、甲状软骨骨折、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造成一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法官问余某:“是否属实?”
余某不假思索地回答:“属实。”
“有没有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没有,我承认犯罪。”
余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律师:余某“有从轻情节”
余某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有罪辩护。律师对余某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但他认为余某有“从轻情节”。
律师说,实施犯罪过程中,余某有“思想斗争”,这说明他有过中止犯罪的念头,只不过最终他的理智没能战胜邪恶念头。余某的作案动机,是在民间借贷的社会背景下欠下巨额债务,有经济压力,“并非十恶不赦,作案不是十分情愿”。另外,余某没有犯罪前科,他落网后主动交代赃款去处和藏尸地点,并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对此,公诉人反驳,不管有没有进行“思想斗争”,最终余某还是实施了抢劫、杀害了王某。他上网购买“乖乖水”,并且换新手机号跟王某联系,多次换车后带王某上景山等一系列企图逃避警方侦查的动作,说明余某劫财害命的主观意图非常明显。
被告最后陈述:因为一时贪念
在最后陈述阶段,余某说:“尊敬的法官、公诉人,因为当时我一时的贪念……”
“后悔了,是吧?”还没等他说完,法官突然打断。
“是的。”余某低头道。
“后悔也没用了。”法官最后“甩”给他这一句。
昨天庭审,被害人王某家属对余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了索赔死亡赔偿金等71万余元外,家属还要求对余某从重处罚。
“我愿意赔,尽最大努力。”对于赔偿,余某这样说。
“你有什么财产?”法官问。
“我名下的财产只有一辆汽车(据了解,是一辆凯美瑞轿车)。”余某回答。
“你这辆车值不了多少钱,你拿什么赔?”
“不管多少钱,也要赔。”
昨天,温州中院对该案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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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水”网络贩卖引发忧虑
“乖乖水”,又称“听话水”,是一种镇静催眠药物,具有麻醉作用,主要成分为“γ-羟基丁酸”,人过量服用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还会产生记忆缺失,出现呕吐昏迷症状。服用后,个别人短时间内会产生精神错乱和错觉,失去意识或是神智迷幻不清,如同坊间所称的“蒙汗药”。近期以来,很多商家通过网络贩卖“乖乖水”,引发社会相关人员的忧虑。
有男子曾用“乖乖水”迷倒网友强奸未遂
警方提醒民众注意提防
2012年,一名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手持饮料来到上海福士广场一家面馆吃面,女子突然呕吐并晕厥。周围顾客见状准备拨打120呼叫救护车,但男子一口回绝,背着女子离开面馆。广场保安觉得事有蹊跷,马上报警。经调查,二人系一个婚恋交友网站的网友,女子晕厥是因为喝了一种名叫“乖乖水”的迷药。这名男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市民,注意提防类似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