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12月18日上午,市民张女士走出乐清市区清远路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大门,下意识地抱紧了手中黑色袋子里的13万元现金,准备用这笔钱去买车位。
这一幕恰恰被走在附近的杨某注意到了。当张女士途经附近的温州银行门口时,尾随而至的杨某突然窜出来,抢走她手中的黑色袋子,跑进马车河鞋服大卖场内。
慌了神的张女士奋起直追,却不慎摔倒在地。“救命啊,有人抢钱了。”她赶紧求助。在附近卖手抓饼的李先生顾不上生意,赶忙追上去,这时加入追逃的市民越来越多。很快,杨某被大家逼进一个死胡同,他只好放下黑色袋子,然后借机翻墙逃跑。
尽管现金已经物归原主,但市民仍然穷追不舍。当杨某逃到中济路时,正好骑车路过这里的乐清消防中队战士姜起帮发现了这一情况,立即加入追逐中。杨某很快被追上,并被姜起帮制服在地。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今年28岁,内蒙古人,无业。为掩人耳目,他还戴上了假发,目前已被刑拘。
-温馨提醒
年终岁末,抢劫案件高发,警方提醒:
一般情况,容易发生抢劫抢夺案件的地方包括茂密的绿化带、偏僻的小街小巷、乡村小道等。嫌疑人多选择深夜在僻静无人的角落,抢劫落单的女性。
特别是市民从银行取款时,要尽量结伴而行,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骑自行车上路时,不要将包放在车架或购物筐内,手提包也尽可能不要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行走时可靠近人行道内侧,选择交叉挎包,随身提包尽可能提在靠内侧。遇到飞车抢夺不要惊慌,要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辆特征及逃跑方向,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