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8日讯 在办事窗口玩电脑游戏,平阳县水头镇南湖社区一工作人员的这一行为被办事群众拍下,发在了网络上。昨天,水头镇纪委查实此事,并作出处罚决定:给予当事工作人员胡某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扣除6个月考勤考绩奖金。
网曝南湖社区工作人员
在办事窗口玩游戏
前天晚上,新浪微博上出现一条题为“哥玩的不是游戏是寂寞”的帖子,称正月去平阳水头镇南湖社区办事处办证明,发现一窗口工作人员上班在玩游戏。帖子还附有一段10多秒的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工作人员在操作电脑,但是否在玩游戏看得并不清楚。
昨天,温都记者赴平阳调查。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平阳水头镇南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数名办事窗口工作人员聚在一台电脑前,正在查看一段监控视频。
记者发现曝光视频疑似拍摄者出现在监控画面上显示的时间为2月16日10时多。
社区书记拒绝出示监控录像
理由是“监控损坏了”
南湖社区书记林强称,昨天中午他知道此事后,就进行了内部调查。经查确有此事,而且水头镇纪委也派人前来调查,找当事工作人员谈话。
林强透露,当事工作人员姓胡,当地人,是南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名临时工,没有正式编制。经查,事情发生在前天中午12时多,正值午休时间,当事工作人员坐在他负责的“新居民服务”办事窗口,操作电脑玩游戏。此时,有一男一女来到南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另一办事窗口打证明。就在这时,一男一女中有一人看到当事工作人员正在玩游戏,就拍下这段视频。
“确定是中午12时多吗?我刚才看其他工作人员在查看事发监控录像时,画面显示怎么为10时多呢?”就事发时间,记者进一步向林强求证。
“10时多吗?如果在这个时间发生的话,那这个事情性质可能就不一样了。”林强这样说。
接着,记者要求查看事发监控录像,但是林强以“监控损坏”为由拒绝。
当事工作人员被“书面效能告诫”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水头镇纪委。水头镇纪委有关负责人称,得知此事后他们就立即介入调查,查实后已作出相关处理决定。
水头镇纪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中称,当事工作人员胡某,现年32岁,平阳水头镇人,大学文化程度,2008年被聘为水头镇大学生村官,2013年10月担任后街村村委委员,2011年至今被借用到南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处理决定载明事发经过:2月16日12时许,胡某在便民服务中心利用办公电脑玩QQ游戏,被群众拍摄视频在网络上举报。
处理决定上称,胡某为镇政府聘用工作人员,违反“四条禁令”,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经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某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扣除6个月考勤考绩奖金。
水头镇纪委:
不管此事发生在哪个时间,性质都一样
事发事实是如何确定的?水头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上的举报,找当事工作人员谈话,当事工作人员确认,并且以视频为证,确定了事实。
处理决定中,事发时间也为“12时许”。就事发时间,记者再次向该负责人求证:“事发时间怎么确定的?”
对此,该负责人称,事发时间是2月16日午休时间,是当事工作人员胡某自己确认的。
“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上面应该有确切时间,你们有没有查看?”记者追问。
“主要事实确认了,当事人承认了,有举报材料,就可以了。我们(调查)就确认有没有违反机关效能的事实情况。除非当事人否认了,我们才会去调查监控录像。不管此事发生在哪个时间,性质都一样,主要查实当事人是否有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如果午休时间,他用自己电脑在寝室等非办公地方玩游戏,无可厚非。”该负责人表示,他们调查时没有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