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阳8名干部因为在全省年度考核靠后以及在县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靠后被免职,这充分显示了平阳整治庸官懒政的决心。
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为整治庸官懒政,该县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向庸官懒政“开刀”, 着力推动干部激情干事、勇于担当、善打硬仗。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县已有8名干部因工作表现较差,难以胜任现岗位工作被免职;有17名干部因工作不胜任不在状态被改任非领导职务和办理提前退休;有26名干部因实绩不突出、不适应岗位要求被调整岗位;有80名干部因考绩排名靠后被组织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活力。
平阳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实中,一些干部精神不振、状态不佳,不能为、不善为、不愿为、不敢为,却占据着领导的岗位,这些庸官懒政导致优秀干部上不来,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为破解此难题,平阳将这些庸官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并划分为不称职干部、不胜任干部、不适岗干部等3种类型。如果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低,现实表现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将被列为不称职干部。该县某局一名副职干部就因违规领取职务补贴3万余元被县委按规定认定其为不称职干部,免去相关职务。
有案可查的好认定,对无“案”可查的“不称职干部”定性,该县尽可能从操作层面上制定出量化标准,明确规定“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或连续两年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20%、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年度考绩连续2年排名后5名、领导干部德行考核考察分低于70分的”等11种认定情形,干部一旦“触线”,一律被认定为不称职,做到“只认事不认人”。
揪出了这些庸官,到底如何安置呢?平阳的做法是,采取免职、责令辞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试岗交流、提前退休等6种方式予以针对性地调整,避免“一棍子打死”。 同时普遍建立调整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定被调整的干部在新的岗位成绩突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组织考核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以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既实现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又保护和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该县某专业技术型干部,在乡镇任副镇长工作期间,由于专业不对口,性格比较内向,加上地方语言不通,干部群众评价不高。曾被认定不适岗干部,后调任县机关专业对口的新岗位后,工作热情高涨,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其分管工作在全市考绩排名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