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把你所有的钱都转入我们的‘安全账户’,待调查清楚后我们再还给你。”今年4月27日,市民方女士(化名)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而在之后的七天中,她一直跟电话那头的人保持通话。
就这么连续一周的数次通话,方女士一共被骗了450余万元。这是我市今年最大的一起网络诈骗案,也是最近多发的网络诈骗案中的一起。
昨天,温州市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对外发布防骗预警,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切实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防止上当受骗。
□晚报记者 张银燕 通讯员 黄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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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收到
被“全国通缉”的通知
方女士今年39岁,在我市某单位当会计。4月27日下午2点多,方女士办公室的座机响起,对方自称是顺丰快递公司话务员胡某,告知方女士其在天津市光大银行滨海支行有一张尾号0818的信用卡透支了14778元,有个透支消费的清单快件寄了二十几天都没人认领,可能她的身份被人盗用了,让她向天津市大港公安局报案,并提供了一个号码。
方女士听后一头雾水,她从未在光大银行办理过任何信用卡,怎么会透支?在半信半疑中,她按照对方的提示,通过114查询了大港公安局的号码,确认了该号码的确跟顺丰话务员给的一致。
没过多久,方女士办公室的号码再次响起。电话中,一位自称杨亮的大港公安局干警在听完方女士的报案经过后,问方女士是否有其他犯罪记录。于是方女士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号码报给对方。
接着,杨亮在查询后,说方女士是一起“王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现已被全国通缉。而且,用单位电话聊太久不好,让方女士留个手机号码。之后,杨亮在电话中说王昌给了方女士23.7万元的赃款,让她把身边的银行卡信息报给他,来清查资产。
方女士在恐吓和忽悠下,就把自己12张银行卡号码及余额都报给了对方。
那天下午,方女士的手机就接到了一个张主任的电话,对方让她去附近的酒店,还说此事不能让家人知道。在酒店,方女士打开电脑,输入对方指定网址(907.3573891.com),发现上面显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张主任的提示下输入6位案件查询号,网页上显示出“全国通缉公告”,显示的是她身份证上的头像和身份证上的信息及她的联系电话,还显示一些涉嫌的犯罪信息,如不保密,可能被判6个月到3年有期徒刑等内容。
看完电脑屏幕上自己的个人信息准确、完整地显示在“全国通缉令”上时,方女士当场就吓愣了,她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