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机械、光电、计算机等领域的4位“技术调查官”,在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与前一批次“技术调查官”进行了“交接”。过去一年,5位驻庭“技术调查官”将一个个深奥的专业理论“翻译”成易懂的关键信息,以深厚的专业知识成为法官的“外脑”。
两批“技术大牛”,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专利审查员,专业知识储备丰厚,对行业前沿技术颇为了解。“可以说,绝大部分涉及专业技术的案件,都有‘技术调查官’发挥重要作用。”市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陆超表示。过去一年,“技术调查官”共深度参与了70件案件,完成技术咨询、庭前听证、参与庭审、外出勘验、证据保全等128件次,出具书面技术意见40份,技术领域涉及机械、计算机、化工、医药等领域。
“技术调查官”担任“翻译官”,提取案件中最关键的证据。不少知识产权类案件,起诉的依据是一张“专利证书”,法官面临的难题是如何把证书信息,翻译成具象的技术并作用在某一个设备中,“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其主张,往往可能在技术事实方面作出对己有利的陈述,容易‘混淆视听’,因此法官需要专业人士来辅助查明技术事实。”陆超解释。在某起实用新型专利案件中,“技术调查官”于荟琪与法官一起前往被告的厂房取证。“那是一个很大的机械,由多项技术集结而成,我们要帮助法官判断具体侵权的是哪一个环节、哪一项技术。在全面了解后,于荟琪精准固定好关键证据,当事人双方都心服口服。”
“技术调查官”担任“翻译官”,将“法言法语”对企业讲深讲透,双方完全信服才能使案件事了。无锡某芯片企业在筹备上市期间,被外地一家公司起诉了专利侵权。“技术调查官”进行对比后,出具专业意见:被告产品很有可能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继续诉讼会损害被告的上市进程,双方达成和解是纠纷解决的最优途径。经过法院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专利许可使用方面的一揽子协议,不仅了结在审案件,双方潜在的其他专利纠纷也一并得以解决,被告最终也如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