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温州“大龙燚”火锅“口水油”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也引起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昨天,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火锅类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环节:
食用油脂购进、餐厨废弃油脂处置
昨天,市市监局将《关于开展全市火锅类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放至各县(市、区)市监局、经开区分局、瓯江口分局等单位,要求立即开展该专项整治,整治时间:即日起至明年1月15日。
《通知》明确了通过该专项整治要达到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全市火锅类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提高,营造安全放心的火锅餐饮消费环境,有效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还明确了整治重点:以各类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含麻辣烫)等为重点,针对火锅油脂、火锅底料(汤料)及添加剂、火锅食材(牛羊肉制品)、火锅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废弃汤料)等重点品种,对食用油脂购进、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整治。
整治力度超强:
涉及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责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采取现场检查、查阅台账、监督抽检等方式,对火锅类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具体罗列了五项整治内容:
1、落实火锅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用油脂、生鲜肉类、火锅底料等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及供货商资质、产品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等文件资料。
2、加大对食用油脂和火锅底料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和火锅底料的行为。严厉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回收油”等违法行为。
3、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处理、收运管理的监督检查,检查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否规范,处理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地沟油”隐患。
4、加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品种的监督抽检。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理。
5、促进火锅类餐饮单位食品操作过程、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阳光公开”,强化经营信息公示,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市市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整治中,一旦发现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大龙燚”总部:
待取得警方调查结果后给出“说法”
温州“大龙燚”火锅店老板余某、老板娘南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拘,新城、大南门两家门店被责令停业。对连续的事态发展,“大龙燚”总部——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方面表示“一直在密切关注”,并称“会给说法的”。
昨天下午,成都大龙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女士再次向记者发来短信,称:“我们现在正在积极配合温州警方调查,待取得警方案件定性和调查结果后,总公司肯定会第一时间向公众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按照与加盟店的合同规定,对此事作出处理。”
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昨天表示,他们对温州“大龙燚”火锅店的调查,正在按有关程序规定进行,但目前还未收到警方的反馈信息,接下来他们会积极与警方做好衔接,违规违法行为查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