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的拆迁房身价大涨 弟弟翻脸不认卖房协议]杨女士和杨先生系姐弟,杨先生在平阳县昆阳镇有一套房。2011年8月,姐弟俩签订协议书,杨先生以8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卖给姐姐。此后,姐姐杨女士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每年收取租金。由于弟弟在外地,因此双方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今年6月,这套房子面临拆迁,杨女士与昆阳镇政府达成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价为42万元。由于房产未过户,需杨先生签字方能领取补偿款。哪里料到,杨先生竟不认原先的卖房协议。几次协商未果,杨女士将弟弟起诉到平阳县人民法院。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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