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金融扶贫政策衔接。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聚焦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优化过渡期内政策措施,强化贷款服务,严把贷后管理,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金融服务。
二是拓宽融资担保渠道。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合作,聚焦农业生产及三产融合发展领域,积极开通“农业+担保+信贷”绿色通道,大力推广“码上办”“振农担”“劝耕贷”等金融产品,累计提供农业担保贷款6.29亿元,惠及农业经营主体2146户。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发挥政府采购和农业保险“粘合剂”作用,围绕“政府采购+金融”“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试点,积极推出“政采贷”“金农·农e贷”“养殖贷”“乡村振兴贷”“粮食仓储质押贷”“活体贷”等多款创新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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