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5日),记者从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日前《苏州市深化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条措施》印发,明确全市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深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在资产方面,“措施”要求,推进低效运转资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闲置土地、房产等要采取置换、出租、拍卖等方式深化盘活利用。全面推进资产跨地区、跨系统、跨层级调剂使用。今年年底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全面建立资产修旧利废服务体系。加快资产资源共享共用,今年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集中和相邻办公区之间会议室、公共服务设施要全面共享共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停车位、室外卫生间及活动场所等要积极向社会开放,实现应开尽开。
在公务用车方面,“措施”提出,严格公务用车报废更新管理,使用年限未达到10年和行驶里程未达到10万公里原则上不予更新;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达到100%;高铁沿线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和租车保障;扩大运维费改革范围,明年全面推开。
此外,“措施”明确,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光伏项目可建尽建,明年年底前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县级以上行政中心要达到60%以上,各级“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定额约束值的单位要全部降至合理水平。常态化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工作。列入当年度全市跨部门通用类集采品目的物品(含耗材等),须在市集中采购系统内进行采购,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