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覆盖面更广 首次将生产经营用房单独列为排摸对象
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迎来“全面体检”
根据前不久印发的《南湖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连日来,嘉兴南湖区住建局联合相关区级部门、各镇(街道)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新一轮“全面体检”和“整治销号”。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首次将生产经营用房单独列为排摸对象,排查的范围更广、覆盖面更全,切实守住农村群众安全“底线”。
据了解,在2020年嘉兴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中,南湖区表现抢眼,去年3月以来,全区共排查农村4类重点对象房屋855户,鉴定危房36户。到去年8月底,所有已鉴定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全部完成治理改造,解危率100%,提前1个月实现“人房双解危”。
“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扩面排查,全面摸清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点位,实行销号管理。”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轮排查范围包括全区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自建房包括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和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非自建房包括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用于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生产经营的非自建房、统建的农民安置房。全面复核查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完善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边查边治”的原则,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并重点排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 公共房屋,以及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违法占地建设的其他房屋等。
依托镇(街道)“网格化”工作,做好地毯式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截至1月7日16时,据“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全区已录入农村房屋信息15370条,其中生产经营用房信息1125条,未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屋信息14245条。
“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我们及时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经鉴定确认为危房的,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实行信息化监管。”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各镇(街道)将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即查即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行为,非法宗教集聚点和未经批准的幼托、培训教育、养老机构等非法经营场所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
而根据《南湖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南湖区将进一步健全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完善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