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嘉兴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嘉兴日前出台了《嘉兴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种类、建设、管理、保障等规定,对全面加强和规范嘉兴市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据悉,嘉兴是浙江首个出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地市。
《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三条,立足解决应急救援队伍“谁来建、谁来管、谁来调”问题,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行业部门、组建单位等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力量布局上科学统筹规划、在能力提升上积极搭建平台、在遂行任务上强化指挥协调、在队伍保障上大力关心扶持。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种类,强化功能定位,提出全面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提出建设油气管道、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等19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以及跨灾种突发事件遂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同时,《办法》还规定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地面航空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应对范畴,明晰了各救援队伍的功能定位。
在强化规范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要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引导,整合资源、重点培育,精细管理、持续提升,统一指挥、协同联动的原则,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与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能力。《办法》要求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学习训练、应急演练等工作机制,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范化,同时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设在各级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调度,按照指令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除此之外,《办法》要求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依托)单位推动落实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完善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各地可采取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加强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协同保障联动机制,为抢险救灾提供便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