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通过“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请求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协助查询被执行人顾某某、唐某某名下公积金存缴信息。8月16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发起申请后,吴江区法院仅隔一天就收到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线上反馈的查询信息,执行协作事项顺利办结,而以往需要几天甚至十几天。
据了解,这是“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2019年上线以来,首次实现长三角地区跨省域执行“点对点”协作,也是嘉兴法院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司法中的又一个创新举措。
近年来,嘉兴中院坚持“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理念,创新研发“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有效推进解决司法资源不均衡、诉讼服务差异化、裁判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但是,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推进,跨省域查询、控制财产等执行事项日益增多,实践中,异地执行特别是跨省域找人难、查物难、控制难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
今年,嘉兴法院在“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中研发上线“跨省域执行一件事”功能,通过该平台可实现申请法院与执行协作机关的跨省域线上协作互通,法院与税务、车辆管理、不动产管理、公积金管理等高频协作单位分别通过法院专网及互联网入驻一体化办案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地各职能部门的执行高频查控事项综合集成,搬进“快车道”,变办“多件事”为“一件事”。
以上述案件为例,以往跨区域法院执行系统独立运行,各自分开,数据无法共享,执行事项跨域查控基本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最高院执行指挥系统,按照事项委托的流程,从承办人在执行系统发起,一般需耗时15天;另一种是线下办理,执行干警直接去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查人找物,耗时长、效率低。而现在通过“跨省域执行一件事”功能办结事项最短只需要5分钟,以最少的流程、最少的环节、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实现高频协作事项“一网通办、一键办妥、一日办结”。
据悉,目前,“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搭建在浙江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之中,可以供浙江全省法院使用。同时,嘉兴法院已经与苏州、马鞍山等长三角地区法院率先打通跨省域法院内网链路,实现法院内网端的跨省域平台级共用共享。
值得期待的是,今后长三角地区法院可通过“跨域司法一体化平台”直接向执行协作机关在线发起跨域财产查询、处置等,打通跨省域执行协作“最后一公里”,实现异地执行事项线上高效办理,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