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月23日电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童法)23日,记者从嘉兴桐乡市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4月,当地四人将公园内的一棵罗汉松盗走,在村民报警后,四人又将该树种回原处。尽管如此,法院仍认为该四人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对其依法判刑。
2016年4月的一天晚上,桐乡大麻百富村文体公园里丢了一棵罗汉松。据说公园里的两棵罗汉松,买来的时候直径12厘米左右,算上运费等,成本约一万元。
出人意料的是,过了十天,这棵罗汉松居然又回来了。据村长说,种回来的树就是之前被偷的那棵。
树虽然回来了,但是警方的调查没有结束。通过视频追踪,警方于5月16日将来自海宁、大麻、余杭等地的四名嫌疑人抓获。 原来,四个被告是生意上的伙伴,其中一名被告高某家里空地上缺一棵树。4月16号晚上,他们带着铁锹、木棍连挖带扛把树种到了高某家,而他们没想到,村民会为丢了一棵树报警。 最终,桐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主犯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其余三人单处罚金二千元到三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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