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南湖区住建局获悉,本周起,南湖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正式开始,拉开了今年市本级“两房”工作的序幕。
据了解,日前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受理嘉兴市南湖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公告》,该区今年“两房”申请工作正式开始。今年南湖区“两房”申请受理时间相比去年提前了一个多月,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法定假日除外),需要申请的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去年,南湖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新版“两房”细则,将其有效期从一年改为多年,同时区政府每年会公布一次申请当年“两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调整部分。因此,今年值得申请人注意的补充条款是:《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这一条,补充为“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尽管政策和去年相同,但是今年南湖区申请“两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今年也有所调整,申请门槛较去年进一步降低。
“由于2016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5年度高了2627元,所以今年申请‘两房’的收入标准将再次提高,换句话说就是有更多家庭可以申请保障房了。”南湖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第三类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当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2016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01元)的80%,即35280元(含),去年这一数字是32653元。
据悉,今年南湖区经适房保障方式仍分为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两种;公租房的保障方式则分为实物配租、租金减免和住房租赁补贴三种,并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申请家庭成员中持有残疾人证、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等,可给予相应的优先和照顾。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与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同时申请;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同时符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只能向一个区域提出申请。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着力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多层次、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对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全覆盖”。2016年,市本级南湖、秀洲、经开三个区共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359户,符合条件266户;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160户,符合条件136户。去年,市本级共有252户家庭参与经适房摇号,最终选择货币补贴或实物购房获得住房保障实惠。
据了解,目前秀洲区、经开区“两房”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预计下个月启动“两房”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