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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打击传销宣传周活动昨启动

   “打击传销离不开同学们的积极支持,标本兼治更需要同学们的配合。同学们,拒绝传销,从我做起……”昨天下午,嘉兴学院众多大学生在校内拒绝传销的一份公开信展板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天,主题为“珍爱学业,理性择业,远离传销,共建和谐校园”的嘉兴市打击传销宣传周活动在嘉兴学院梁林校区正式启动。

  本次活动由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办,市市场监管局承办。为学生播放相关法治教育片、组织“远离传销”公开签名承诺活动、开展防范传销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禁传销反欺诈宣传资料……此次活动旨在对广大在校大学生普及防范传销知识,警示教育在校大学生,营造高校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传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市打传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戴叶华介绍说,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拉人头”式传销、“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团队计薪”式传销、公司经营式传销、网络传销等。最常见的骗人步骤有:编造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借口,“热情”接待新加入人员,上课、演讲、实施思想和精神控制,促使新加入人员开始“邀约”其他对象。

  而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传销组织者最高可以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传销骨干分子最高可以处以50万元罚款;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的条件的,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打击传销工作。通过3年努力,至2016年底全市“无传销县(市、区、功能区)”建成率已达100%;全市75个镇(街道)1108个村(社区)“无传销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建成率达100%,全市“无传销”三级联创实现满堂红。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严厉查处网络传销等新型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特殊领域传销违法活动的防范,形成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打传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传销行政案件80起,取缔传销窝点48个,成功破获首起总部设在嘉兴的“依路果香”网络传销大案,及时查处“善心汇”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市、区、功能区)传销“三色”预警均为绿色,打传形势平稳可控。

  “打击传销宣传周”期间,我市各地有关部门还将联合起来,走进嘉兴各大高校,警示教育在校大学生拒绝传销、远离传销,避免被不实“招聘”诱骗参与传销;宣传劳动致富,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致富观念;宣传打击成果,提升社会大众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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