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做好十九大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春运后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障新一年度的治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嘉兴市公路部门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29日,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车辆超限运输集中整治“春季行动”(以下简称“春季行动”)。
为确保“春季行动”的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大队成立“春季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集中路面执法、源头治理、非现场执法、机器换人科技治超等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车辆,严厉打击车货总重49吨以上,尤其是超限100%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消除公路安全隐患,保护公路、公路桥梁,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此次行动要求做到六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省交通部门将2018年定位为安全规范活动年,此次“春季行动”是2018年全市高速治超工作的开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春季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治超站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根据人员配置和整治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二是严格执法,规法装卸。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等违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卸货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规范超限货物的卸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各治超站要积极推进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的实施,利用收费站称重系统,着力改变以往“守株待兔”的执法模式,能够真正实现全天候执法,使高速公路治超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变,不断提高治超效率,震慑潜在违法行为人,打消部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促使他们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加强协作,强化联勤。各治超站要切实加强与辖区公路地方公安、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业主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要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抓好联勤联动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
五是强化督导,加强问责。“春季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对于在“春季行动”中、发现有部门工作不力、执法人员不作为、安全责任不落实、或是警容风纪不正、执法装备不佩戴等问题,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是加强宣传,上报信息。各治超站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平台,发放宣传资料,在治超站悬挂横幅,借用高速公路液晶提示板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召开现场咨询会等形式紧紧围绕专项行动,全方位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取得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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