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7日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嘉银监罚决字〔2018〕8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聂晶,该分行存在个人消费贷款被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
中国银监会嘉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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