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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内钱不翼而飞 银行被判承担一半损失

  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银行卡静静地躺在自己皮夹里好长时间了,可是一夜之间,辛辛苦苦攒下的40000余元却不翼而飞,储户一怒将银行告上法庭。

  来自山东的老赵在嘉兴做点小生意,为方便资金往来,他就近在一家银行网点开户办了一张借记卡。2013年1月22日早晨,老赵一觉醒来,手机开机后,连续收到银行几个服务短信,其银行卡上分7次共计被取走40000余元。老赵慌了神,来不及洗漱,穿上衣服急忙奔至银行网点。

  开户银行着实吃了一惊,大堂经理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出了各网点的监控,录像中显示有一不明身份的人,在2013年1月21日深夜12点时间段,持一张蓝色银行卡在一台ATM机上持续分7次取款,取款数额与老赵卡上减少的数额正好吻合。

  法庭上,老赵认为自己与银行间建立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应当承当赔偿责任。银行认为,顾客银行卡存款被取,并不能证明银行存在过错。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银行、老赵各半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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