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前天,30岁的钱某站在海宁法院的被告席上几度哽咽。旁听席上,他的父母、妻子也痛哭失声。
原本家庭美满的钱某一时冲动持刀抢劫服装店,抢走3只拎包,内有9000元现金和4部手机。事后,钱某很后悔,将包里的证件都打包快递给受害人,可他仍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承担苦果。
钱某是湖州德清人,在桐乡一家服装厂打工。7月17日那天晚上,他和父母吵完架,生着闷气离家出走。“父母常在我耳边唠叨,说别人都买房了,我却还在厂里给人打工……”虽然知道是为自己好,但是作为男人,钱某觉得自尊心很受伤,压力也很大。
心情很差的钱某喝了一瓶劲酒和啤酒之后一时糊涂,想到了抢劫。他发现路边的一家服装店里只有7个女人,就借着酒劲冲了进去,拿出刀威胁要抢劫。顾客们吓得不敢动,他趁势抢走了顾客的拎包。
警方通过视频监控确定是钱某所为,7月22日,他在出租房里落网。
钱某说,其实他一直很后悔。他把抢来包里的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快递给了其中一名受害者,还附带了一张纸条:“对不起,我是出于无奈才这么做的,等我有了钱就寄还给你们。”
海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劫取私有财物,价值1.4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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