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等到手没两天
就挥霍了5000多元
沈某今年50岁,平时一直游手好闲,几年前还因为盗窃受过处罚,事发前已经一年多没有工作了。去年9月中旬,沈某把母亲吴老太从独居的小区接到了自己在嘉善的租房,然后到吴老太所在的村委会,谎称母亲去世了。因为一般没人会轻易拿家人的死亡当儿戏,村委会不疑有假,沈某就这样顺利地拿到了母亲的“死亡证明”。拿着死亡证明,沈某又到当地卫生院开具了医学死亡证明,接着到派出所注销了母亲吴老太的户籍,最后到社保部门领取了吴老太的丧葬费、抚恤费、养老金遗款等费用17000多元。
不仅如此,沈某还把母亲的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就这样,利用一手炮制母亲的“死亡事实”,沈某将吴老太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年迈的吴老太,对小儿子沈某的所作所为全然蒙在鼓里,还以为沈某突然把自己接来同住,是想要好好地孝顺她。
在民警询问时,沈某声称他准备把“丧葬费”用于母亲的吃喝开销,但事实上,钱到手没两天,沈某就给自己买了衣服和鞋子等物品,一下子挥霍了5000多元。
2月3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法庭上,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己当初这样做也没有意识到严重的法律后果,并且现在也已受到良心谴责,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