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啊,说真的,真的好后悔好后悔……”这个心生悔意的女子姓朱,四川人,今年41岁,嘉兴旭辉广场一家餐饮店的服务员,因为一念之差,她做了一件有悖良心且触犯法律的事。
昨天上午9点,嘉兴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当提起两天前的那个错误选择,朱某的眼泪一瞬间“决堤”。在收拾餐桌捡到客人落下的钱包后,她没有及时上交而是据为己有,并于第二天盗刷失主一张银行卡内近5万元。
一念之差
1月3日上午8点多,市民姜先生向建设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丢失了钱包,一张银行卡内近5万元被盗刷。建设片区刑侦队会同建设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警方经侦查发现,这笔钱是在市区一家个体超市的POS机上被盗刷套现的。进一步视频追踪,嫌疑人朱某被锁定。失主报案当天中午,民警就在朱某所在的餐饮店将其抓获,并在其个人储物柜里搜获被盗刷走的48020元现金。
姜先生的银行卡怎么会到了朱某手里,朱某又是怎么获取密码实施盗刷的呢?这就得回到报案的前一天,也就是1月2日。
2日中午,姜先生和5个朋友来到旭辉广场三楼的这家餐饮店用餐。下午2点40分左右,姜先生和一个朋友先行离开,不过将一个黑色钱包落在了座位上。下午3点左右,剩下的人用完餐离开,但没人注意到这个钱包。
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客人离开后5分钟左右,服务员朱某开始收拾餐桌,发现了座位上的钱包。朱某先拿起钱包,又放下,然后扭头两边张望了下。此时,一名男服务员过来帮忙,朱某转身遮挡住身后座位上的钱包。待同事离开,朱某弯腰半蹲,迅速拿起钱包,将其塞入腰间。
次日上午8点多,朱某戴着头盔,来到市区一家小超市,通过超市老板的POS机,从姜先生的一张银行卡内套现49000元,随后给了超市老板980元手续费。
在套现前,朱某先是拿着姜先生的身份证和这张银行卡来到取款机前,查询了卡内余额。“她试了两次就试出了银行卡密码,第一次是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第二次是出生日期。”办案民警说。输入密码后,朱某发现银行卡内有49000元,随后便去了超市。
姜先生的钱包里没有现金,只有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2日晚上,朱某下班回到小区后,拿出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后,就将钱包扔进了小区门口的一个垃圾桶内。
后悔连连
昨天上午面对记者采访时,朱某悔意连连,称是一时糊涂犯了大错。
“捡钱包时也犹豫了一下,原来准备上交的,可是想到‘爹爹’,就……”朱某称,老家的父亲患了食道癌,治病急需用钱,她救父心切,就动起了歪念,“其实捡到钱包后心里一直很忐忑,想了一下午和一个晚上才打开了钱包,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想到过年回家能多带些钱,就走上了错路。后悔,说真的,真的好后悔好后悔……”说到这,朱某难以控制住情绪,瞬间泪崩,可为时已晚。
据了解,朱某来嘉兴四五年,在这家餐饮店上班才一个多月的时间。朱某自称,一个月工资2000多元,每个月还要寄1000多元给父亲看病,身上没有多少积蓄。
目前,朱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刑拘,具体案情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以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拿这起案件来说,如果不归还钱包,属于非法侵占,不当得利,如果知道银行卡密码而去盗刷套现,属于盗窃。如果不知道银行卡密码,猜对后取钱,就属于信用卡诈骗了。”办案民警说。
警方也想借此案提醒大家:丢失钱包后,报警的同时应该给钱包内的银行卡紧急挂失,以便及时冻结账户内资金;尽可能将身份证和银行卡分开放,给银行卡设置密码时要慎重,方便记忆的同时不能过于简单;年底聚会增多,餐馆人流量大,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注意保护好随身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