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摩托车例入重点范围?
一是大量报废摩托车需要清理。目前,全市已达到报废标准并且未办理摩托车手续的有40.36万辆,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摩托车有12万辆。其中部分已经闲置或灭失,但也有一些仍在上路行驶,这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而且对驾驶人个人来讲,法律后果很严重、影响很大。例如: 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记12分的将被降级,同时拥有摩托车驾驶证和汽车驾驶证的,特别是大型客货运从业人员将直接影响到工作和生计,但部分驾驶人不了解这些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是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2016年,全市发生摩托车伤亡交通事故296起,造成80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28%,受伤330人,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30%。2017上半年,全市发生摩托车伤亡事故123起,造成42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2.54%,同比上升13.51%,125人受伤,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16.69%,同比下降16.67%。
本次整治行动将 重点查处摩托车涉牌涉证(含无牌无证、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他人牌证、故意遮挡污损或未按规定安装号牌);逾期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的;驾驶报废、拼装、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酒后(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分阶段进行, 7月为劝导管理阶段,交警部门将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上门宣传告知,督促未检验、未报废的摩托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加强路面管理与劝导,对涉及严重违法需要扣留车辆的,依法开具手工暂扣凭证,督促违法行为人补办相关手续后,给予从轻或免予处罚。逾期未年检的摩托车所有人可以主动持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可到辖区交警大(中)队办理摩托车检测手续。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的,实施强制报废,由辖区交警大(中)队回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开具《报废机动车机动车回收证明》,由辖区车管所统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8月将从严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