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当时法院判好之后跟你联系是什么时候?
周某:8月31日拿的判决书
交警:他们联系你,叫你什么时候到嘉兴市看守所?
周某:9月1日,我8月31日去拿判决书的时候,他们说明天直接到嘉兴市看守所。
交警:那么你后来就没去?
周某:正好跟我自己的事情撞一块儿了.....
(交警与周某的对话)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人周某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结果他逃避法院执行,被列为网上在逃犯。9月12日零点被杭州铁路公安处嘉兴站派出所的民警在火车站抓获9月12日上午10点,周某被戴上了手铐,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刚刚把他从铁路派出所带回大队。周某被交警从铁路派出所带回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后,将直接被送往嘉兴市拘留所,立即执行法院的判决。
案件回顾
2017年2月15日凌晨,周某驾驶小轿车经过环城南路梅湾街路段时,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周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量13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2017年7月10日被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零15天,并处罚金3000元。因周某不服判决,又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2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某在拿到判决书以后就负案在逃。
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警於生良:维持原判以后应该马上到拘留所的,但因为不是重刑犯,让他回去准备,后来就一直联系不上。法院通知我们让我们进行追讨,将其列为网上在逃犯,9月12日凌晨被杭州铁路公安处嘉兴站派出所抓获。
记者见到周某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表现出有任何悔意,他觉得自己没有去法院执行判决是有正当理由的。
记者:你本来打算去哪里?
周某:我没打算去哪里,什么叫我打算去哪里,就是买了点吃的给朋友送送过去而已。
记者:法院判了之后怎么没去执行?
周某:正好跟自己的事情撞一块了,外面欠了钱,我想把这个事情处理好再过来自首的。
(记者与周某的对话)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像周某这种情况,被法院判决了要拘役,其实早晚都是要被执行,逃避执行的那几天日子过的人心惶惶,到头来终究是要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