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聚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办理,以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为目标,积极打造“亭解忧”法律援助工作品牌,法律援助知晓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强化基础建设,服务水平“再升级”。全市9家法律援助中心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3+X”模式,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民商仲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职能,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及工、青、妇、残、老、军等部门建立28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207个村(居)联系点,形成了整体联动、上下一体的“市—县—镇(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实现法律援助“村村通”。
加大办案力度,服务范围“再扩大”。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援助力度,对相关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以及涉农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合维权长效机制,成立专门维权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联动维权模式。与市民政局签订低收入群体数据共享协议,实现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申请“免证即享”。今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51件,1210余名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
创新服务机制,工作实效“再增强”。我市印发《关于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及案件受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法律援助申请“通办、帮办、代办”。今年以来,全市810余名受援人通过该机制获得法律援助便捷服务。开设“周三法治门诊”公益项目,安排专业委员主任或者理事到窗口坐班,为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个性化法律咨询。
聚焦规范建设,办案质量“再提升”。印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温馨提示》《办案指引》随案分发,规范案件承办工作。建立法律援助旁听庭审制度、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和案件质量回访制度,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审,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