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实抓细资金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2024年以来,共完成26个废弃矿山修复,面积332公顷,拟推荐省级绿色矿山1个。
积极争取上级长期国债资金。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7898万元,用于预警指挥、航空应急、工程抢险能力提升和基层防灾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体系防治建设工程547万元,用于实施避险搬迁项目,建设地面沉降基岩标3座,分层标组1组。同时,根据项目投资情况,市、县两级足额配套本级建设资金3230万元。
全面支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联合淮南市共同申报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第一批资金4471万元近期已下达至定远、凤阳两县。定远县西卅店镇大关山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
助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安排资金728万元,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共举办地质灾害应急演练5次;防灾减灾宣传进社区、进农户、进校园35次;共计发放宣传手册3500余份。已完成2024年滁州市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更新地灾隐患点数据库,编制《2024年滁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上报市政府发布实施。强降雨期间,全市累计派出工作组537组1386人不间断巡查隐患点1404点次,提前避险转移110户251人;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10次,发送预警信息20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