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浙江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高职教育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结合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的特点,学院最近完善和修订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评比办法》等规定。对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实践、科技创造、体育活动、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团学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招鲜,吃遍天”。多年来,学院高度鼓励和支持学生特长发展,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创新创业、专利授权、技能竞赛、体育竞赛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曾经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挑战杯”特等奖、一等奖多项,全国、全省技能竞赛特等奖、一等奖多项,学生专利授权数量在全国高校名列前茅,在全国、全省地掷球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有同学入选国家地掷球青年队等。在最近修改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标兵评比办法中,学院大力鼓励单项标兵的评比力度,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样,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鼓励学生在校期间既能全面发展,也鼓励学生扬长避短,个性化发展。
据了解,学院目前还正在修改和优化学生创新创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等方面的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学生突出特点、发挥特长、亮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