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到2018年底,力争湖州市10个传统制造业技改投资增幅达到10%、主营业务收入利税率达到9%、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幅达到7%;力争传统制造业分行业省级试点新增1个,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增1个;力争78个亿元以上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投资110亿元;传统制造业中,力争新增“金象金牛”企业1家,完成上市企业3家;培育省“隐形冠军”企业1家,新增“小升规”企业280家;建设小微企业园15家,新建标准厂房150万平方米。
行动举措
聚焦重点行业改造提升
重点推进吴兴童装、南浔木业、德清装饰建材、长兴非金属矿物制品、安吉竹业等产业改造提升工作。坚持“创新升级、整合优化、集聚入园、有序退出”四条路径,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实施一批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加快“四无”企业专项整治、加大工业设计力度等,高质量完成重点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
加大省级试点示范力度
重点指导南浔木地板、安吉竹业及椅业申报家具及竹木制品业分行业省级试点;德清户外休闲用品、钢琴申报文体用品试点;吴兴金属新材申报金属制品试点。指导吴兴物流装备、南浔智能电梯、德清高端装备、安吉椅业等产业积极申报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南浔智能电梯、安吉椅业等产业积极申报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强化企业梯队培育
持续推进“双金”企业培育,调整2018年度“金象金牛”培育企业库,传统制造业中重点推进永艺、香飘飘等有望冲“金牛”企业的后备企业发展。推进才府玻璃、纳尼亚等重点企业上市工作。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建立调整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加强对“专精特新”入库企业的精准服务和扶持。
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
深入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十条意见,完善湖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湖州市小微企业园专项调研,进一步摸清湖州市小微园现状和问题。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园争创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
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2018年新增培育企业技术中心40家,其中力争7家左右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进50项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力争新增国家、省级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15项左右。新增省级工业新产品1000项,其中力争省优秀工业新产品10项。2018年新增智能产品200项左右。新增南太湖精英计划创新领军人才70位。
行动举措
梯度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深化推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三级培育,重点培育微宏动力、诺力机械、鼎力机械等企业,力争1家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东尼电子等36家评价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向省级提升,力争7家左右成功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培育3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的“双高”企业,创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启动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
落实《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在动力电池安全新材料、智能仓储物流、智能电机装备等领域,加快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现零突破。
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围绕新型动力电池、高端绿色家居等重点产业,选择一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启动制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智能制造应用五大新模式,力争22018年新增省级以上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15项左右,培育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25家;按照“产业化一批、研制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支持企业加快开发1000项以上的新产品新技术,其中智能产品达200项左右。
加大引育产业创新人才
深化实施新一轮南太湖精英计划,突出新型动力电池、高端绿色家居两大主导产业,加快引进一批具有攻克技术难题、引领管理创新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力争两大主导产业千人计划占比达20%以上。
落后产能淘汰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全面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2018年淘汰100家以上企业的落后产能,腾出10万吨标准煤的用能空间;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提升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思路,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小散”企业,2018年完成“三个一批”整治企业(作坊)5000家以上。
行动举措
聚焦节能减排,推进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深化和巩固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强化行业监管,严控新增高耗能重污染落后产能,对非法增加的落后产能要坚决淘汰。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批产能过剩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日产2000吨以下的水泥回转窑必须确保淘汰到位,防治反弹。结合行业绿色改造和“机器换人”,强化技术改造,以先进设备替代一批落后设备。要结合区域能评,强化区域总量控制,用能执法和政策激励倒逼相结合,确保用能替代明确的高耗能落后产能淘汰到位。
聚焦治水治气,推进重污染落后产能的淘汰
加快推进煤气发生炉及燃煤锅炉的淘汰,全面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加快淘汰禁燃区范围内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动化纤、印染等行业煤改气实施进程,力争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3%以上。加快推进淘汰粘土烧结砖和无资质搅拌站的关停淘汰,年底前全面清零。以石化、化工、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溶剂型涂料油墨、橡胶和漆包线等涉VOCS重污染行业为重点,推进一批重污染设备的淘汰。结合“五水共治”,强化环保执法和污染治理,加快淘汰一批重点水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全面完成长兴县、吴兴区、南浔区等喷水织机重点集聚区域的整治,淘汰一批高污染的落后设备和产能。
聚焦低端落后,推进“低小散”企业整治
以小毛纺、小木业、砂洗印花、小铸造、小织造、膨润土等“低小散”块状行业为重点,加强调查排摸,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提升一批.集聚入园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企业整治。通过实施淘汰落后、污染减排、能耗对标、安全生产、质量对标等专项行动,坚决淘汰产业政策不符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企业(作坊),全面推进传统块状行业整治提升。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实现湖州市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评价全覆盖,启动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和特色区域“亩产效益”综合评价。2018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8%;县区亩均产出水平实现较大提升,在全省排名提档进位。
行动举措
加强顶层设计
制定出台市、县(区)两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构,健全组织领导,明确评价对象,完善操作流程,做到所有工业企业评价的全覆盖,并将规模以上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纳入评价范围,扩大差别化价格实施行业范围,加大首档企业激励力度,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摸清基础数据
加大对工业企业和乡镇(街道)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的土地、税收、用能、排污等数据的普查,抓紧梳理、核实、汇总2017年年度相关数据,摸清评价对象底数,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建设数据平台
建设市、县(区)两级“亩均论英雄”改革大数据库平台,制定涉企数据多部门共享机制和数据导入规范,督促县(区)根据规范要求将相关数据导入大数据库,建立企业管理、项目管理、“五未土地”管理等功能模块,分档建立“一企一单”企业体检表,实现湖州市工业企业运行的动态跟踪、动态评价和动态分析。
开展综合评价
按照实施意见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权重设置,6月底前完成市、县(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公示。推进规模以上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特色小镇等区域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强评价数据的多层次分析,进行分区域、分行业、分产业的深度分析,形成企业综合评价分析报告。
实施政策激励
结合省差别化政策文件精神,推动以县区为主体,根据企业的不同评价结果,实施用能、用水、用地、排污、信贷、财政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建立对A类企业重点扶持,B类企业常规扶持,C类企业不予扶持,D类企业加强倒逼的政策导向。通过差别化政策实施,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企业集聚,同时加快低效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
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
2018年,推进工业经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湖州市减轻企业各类成本72亿元左右。墙改、散装水泥专项基(资)金清退结算率不低于50%。全面实施区域能评改革,实施负面清单制管理。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简化程序、优化服务。
行动举措
持续推动企业降本减负
加快制定下发2018年湖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明确2018年减负工作的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进行分解,强化部门协调,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省市减负政策,督促各县区以及市级各部门将新一批减负政策中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用能成本和融资成本。力争全年减轻企业各类成本72亿元。
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制度改革
为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在国家和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级负面清单,做到既要下放彻底,又要监管到位。推动省级特色小镇区域能评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项目精准服务,推动区域能源“双控”工作。采取县区监察,市级抽查的形式,强化对新上项目能评后续监管,原则上3000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必须监察到位,对不符合能评报告的项目给予通报。
加快落实专项基(资)金清退工作
全面推进墙改专项基金清理返退工作,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已竣工项目全部完成清退、结算手续,2018年确保退还墙改专项基金4620万元,清退结算率50%以上。全面加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清退结算进度,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对所有已竣工决算的项目全部完成清退结算手续,2018年确保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494万元,清退结算率50%以上。
继续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继续按照省市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营造企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县区项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定期开展行政审批核查,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高能耗、高污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