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检察院消息,湖州检察机关首份公益诉讼白皮书日前发布。白皮书指出,自2017年7月以来,湖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湖州市公益诉讼共立案259件,案件类型涵盖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涉及森林复绿面积176.5亩,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工业淤泥3万余吨,追回国有资产300余万元。
近年来,湖州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通过公益诉讼强化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守护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也先后作出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党委政府的支持也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目前,湖州市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73件、食品药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56件,国有财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29件。
湖州是“两山”理念诞生地,护卫“绿水青山”检察机关更是责无旁贷。5月29日,湖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在安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查,2016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夏某、夏某某二人为种植白茶,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自留山上的林木,造成约5.6亩的山林被毁。经鉴定,被伐阔叶林幼树为4300余株,蓄积量14立方米。因二人滥伐林木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由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湖州市首例进入诉讼阶段的公益诉讼案件,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与此同时,湖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搭好线索移送通道,用好检察官办公室平台,拓宽案源发现渠道。2017年7月,湖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检察院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建立会商机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日常联络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湖州市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官办公室平台,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发现了多起公益诉讼线索。南浔区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河道取水案,安吉县检察院办理的毁林建墓案,均是依托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发现线索,相关行政机关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开展大规模的排查整治活动。
在此基础上,湖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大胆探索、稳妥推进”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路径,在线索发现、科技取证、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湖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突出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工作理念,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在保护公益中“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接下来,湖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与行政机关深入合作,当好社会公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