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二十件
近日,湖州中院依法对以金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诉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九罪判处金伟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对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刑罚,并处以相应罚金。
这是湖州市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的重要成果。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法院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被告人米某权伙同15人,以暴力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南浔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一批“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被依法判决,彰显了正义。
为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市两级法院出台涉黑涉恶案件违法违纪线索摸排处置实施办法,实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登记责任制度、个案线索“零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线索排摸、移交、反馈流程。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在借贷类案件摸排“套路贷”、虚假诉讼等多条线索,并及时移交市扫黑办及相关部门。“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市中院刑一庭庭长陈克娥说。
立足司法审判核心职能,全市法院狠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审判工作,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法院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并依法运用多种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有效摧毁再犯能力。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召开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证据标准,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同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及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0件,判处被告人130人。下一阶段,还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湖州人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