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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丨又一部新条例公布 乡村旅游发展进入法制化时代

  浙江在线10月21日讯 10月21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据悉,作为全国首部乡村旅游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在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资源的利用和整合、乡村旅游主要业态、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它的发布标志着湖州乡村旅游发展开始进入法制化时代。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湖州市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全力护美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推进滨湖旅游城市建设,不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发展优势,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路子。随着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进程的推进,该市乡村旅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要素制约趋紧、发展质量不高、百姓增收困难、提升难度加大等问题。

湖州乡村旅游发展如火如荼。图为南浔区石淙镇田园花海。 通讯员 沈勇强 摄

  《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应运而生。湖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问题解决、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湖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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