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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出台生态环境新政为企减负

  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全面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执法模式,为企业减负担、纾困难、增动能……记者近日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5月,湖州市出台《关于强化依法行政 持续深化依法治污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用实招为企业减负,让依法治污与服务发展实现“双向奔赴”。

  “为了让企业感受到温暖与安心,我们出台了这个《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减负强企、纾困解难的暖心举措落到实处。”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蒋琰说,通过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湖州市细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裁量权,尤其是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环境信用修复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为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将加快数字化改革步伐,通过推广非现场执法形式等,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系统效能,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如何让企业感受到发展的便利与舒心,《意见》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了不少“干货”。比如,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保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将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精准推送政策,大幅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及时为企业推送红利;通过深化推进“三线一单”,全面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执法模式,对企业和项目进行“全周期、数字化、一证式”动态管理,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

  为依法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湖州市还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规则、加强改进监管方式,依法推进减污降碳、固废管理、生态保护和修复、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有效避免监管的随意性,不断提升监管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在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重点、难点进行梳理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充分考虑到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意见诉求,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和标准建设等工作,以更有效的措施精准助力企业发展。”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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