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日前公布,湖州以浙江全省第一的成绩喜获2021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地市。其中,湖州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均获优秀等次,优秀区县比例浙江全省最高。
近年来,湖州市围绕“高质量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目标,坚持高位谋划,凝聚乡村共富之“势”;坚持“双强”驱动,夯实乡村共富之“基”;坚持全域美丽,绘就乡村共富之“景”;坚持共建共享,拓宽乡村共富之“路”;坚持系统集成,激活乡村共富之“源”,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据统计,2021年湖州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58.1亿元、同比增长3.0%,居全省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03元、同比增长10.9%;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缩小至1.65:1;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连续6年居全省第一;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平均发展水平评价连续3年居全省第一;入选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缩小城乡差距领域”试点等三个省级试点。
2022年,湖州市乡村振兴阔步前行。一方面扎实推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全面推广田长制;另一方面全域推广“4+4”稳粮增效模式,做好粮食保障工作。同时,新立“双强”项目,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开好科技富农“共富班车”;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搭建组团式未来乡村。随着全方位、全领域的乡村振兴举措一一落实,农村人居环境越来越美,农民生活越来越好。
据了解,一季度,湖州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6亿元,同比增幅4.0%;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5亿元,增幅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2元,增幅7.8%,位列全省第4。获乡村振兴的国务院督查激励,还出台《关于高标准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高水平打造组团式未来乡村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三新”行动。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介绍,接下来,湖州市将持续推动居民收入均衡化、宜居环境高品质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素配置高效化,当好全省乡村振兴的领头羊、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