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日前联合公布了浙江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名单,湖州市德清县被认定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县,长兴县李家巷镇、安吉县灵峰街道两地被认定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乡镇,吴兴区织里镇义皋村等4个村被认定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村。
近年来,湖州坚持清廉乡村“六有”标准引领,全力推动清廉乡村建设。通过加强村级事务管理,湖州明确了农村资金收付“非现金”结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强化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同时,对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等村级大事,运用“三务”公开栏、数字电视、微信等平台,实现了村级财务明细账目按月逐笔详细公开、重大财务支出事项及时公开。湖州还大力推广“数字助廉”,使用“浙农经管”系统,推进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另外,积极挖掘地方优秀文化中清廉元素和清廉基因,打造出了织里义皋家风民风馆、清廉蚕花文化馆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清廉文化阵地。
湖州还出台了《关于持续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为清廉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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