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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12条政策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发展

  地跨长兴、安吉两地的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是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长三角省际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5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发布,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作了具体解读。

  《政策意见》共包含12条政策,涉及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提升产业和创新能力、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夯实要素支持保障4方面内容。

  在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方面,提出开展多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协调推进落实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及重大项目,支持参与长三角地区干部互派挂职、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等。

  在提升产业和创新能力方面,提出打造国内知名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建设绿色工厂,实施跨区域产业链“链长制”;高水平共建长三角(湖州)智能制造产业园等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区;支持围绕产业链布局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探索高层次人才跨区域互认机制;支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等。

  在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提出支持合作区内重要交通项目纳入浙江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项目;预先布局“5G+边缘云计算中心”,按照设区市标准规划建设综合能源基础设施;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保信息互联互通;支持省内外优质教育集团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办学或合作办学,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

  在夯实要素支持保障方面,支持省市县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加大绿色金融供给力度;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支持长兴县、安吉县探索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工作;提出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充分挖潜后确有困难的缺口部分,由省市统筹解决,持续探索省际电力互济互保新模式等。

  2022年1月4日,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正式挂牌。一年多来,合作区累计招引3亿元以上项目32个,腾出低效用地近1400亩,省际毗邻地区合作、跨省域产业合作初见成效,整体影响力不断扩大。未来,合作区将以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个“一号工程”为引领,在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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