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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完成浙江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

  6月5日,湖州长兴一家水泥有限公司成功完成浙江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以3100元/吨·年的价格,将富余的78.5吨二氧化硫和138.24吨氮氧化物的排污权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嘉兴桐乡某锂电项目。

  此次交易打破了市域界限,不仅为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从县域、市域小循环迈向省域大循环打开了新局面,也为实现全省排污权交易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范例。

  作为浙江省第一批排污权交易试点,湖州市已开展3轮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交易额8.45亿元,累计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3.3亿元;同时,实现区县区域、五项主要污染物指标、重点工业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环境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导向逐步树立。

  近年来,湖州市积极推动全市水泥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水泥熟料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浙江省率先实现水泥熟料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到一阶段超低排放水平。其中,该水泥有限公司通过深度脱硝系统,成功达到浙江省二阶段超低排放标准,实现减排氮氧化物1065.6吨/年,还通过复合式脱硫技术成功减排二氧化硫78.5吨/年,为排污权交易腾出了富余空间。

  “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有效提高了企业治污的积极性。”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副处长童丽华介绍,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湖州市通过市场机制盘活排污权指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依托绿色交易中心建设,以全面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契机,湖州市持续深化落实环境资源要素“蓄水池”机制。童丽华介绍,2023年湖州市已完成73个新增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所需排污权要素保障,调配落实化学需氧量57.7吨、氨氮5.5吨、二氧化硫68吨、氮氧化物138.6吨、挥发性有机物136吨,其中涉及“千项万亿”重大项目1个,充分保证项目“有量可用”的同时,以高质量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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