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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完善调整中心城区两类家庭的公租房保障政策

  记者从湖州市建设局获悉,该市日前针对中心城区多孩家庭和养老护理员家庭公租房保障政策作出调整完善,给予优先保障。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完善养老护理员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凡是湖州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多孩家庭和养老护理员家庭选择实物配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且如果本身条件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也能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核定租金。其中多孩家庭因为家庭成员较多,还能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户型。如果选择租赁补贴,未达到低收入家庭标准的也将比照低收入家庭标准发放租赁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多孩家庭和养老护理员家庭都能享受公租房优先保障,前提是该家庭本身要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此次调整是将他们的优先级等同于其他依法应当优先保障的家庭。”湖州市建设局住房和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政策中所指的多孩家庭是指经湖州市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同一对夫妻当下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为湖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且第2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养老护理员家庭,则是指该家庭中有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登记法人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工作,且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无论是在保家庭还是新申请家庭,除了原有的证明材料,还需新增提供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可从次月起享受相关公租房保障政策。去年8月我们就把三孩家庭纳入优先保障范围,此次将保障对象扩容至二孩家庭,这也是推动住房保障普惠性发展的有力举措,意在让更多人受益。”该负责人说。

  近年来,湖州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以七优享“住有宜居”工程为抓手,全力打造“湖有安居”品牌,持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兜底保障,积极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双困难”家庭、公交及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等倾斜,让更多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记者  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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