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杭州向社会发布实施《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方案》)。《更新方案》充分衔接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上一轮成果的基础上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污染物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管控要求。通过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功能,为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以及项目环评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抓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于推动杭州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此次《更新方案》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24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占全市面积的55.44%,重点管控单元占14.16%,一般管控单元占30.4%。与调整前比,优先保护单元面积增加183.51平方公里,主要来自纳入新版生态保护红线的原一般管控单元,以及原未纳入优先保护单元的“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阳陂湖省级重要湿地等自然保护地、“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域及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增加20.2平方公里,主要来自原一般管控单元和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整合优化后的开发区边界等,将西湖区紫金港科技城和云栖小镇、钱塘区工业发展区、临安区产业园区、余杭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淳安经济开发区汾口子平台、建德经济开发区、富阳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发展区块,按照最新核定范围纳入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可满足各地工业项目准入需求。对不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的产业发展区块,按照属地产业发展实际,优化了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的数量和面积,明确了四至范围,可满足一二类工业项目准入。本次调整既保障了产业发展空间,又体现了科学管控、精准管控。
可以说,此次更新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结合杭州实际,重新梳理了全市空间分类定位,对全市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另外,此次更新从空间布局引导、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及资源开发效率四个维度来联动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了在某类管控单元里需要执行什么要求,明确了什么项目允许建设,什么项目要重新选址,科学指导了项目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