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州中院了解到,湖州市、区(县)两级法院已同步获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湖州因此成为全省首个辖区内环境资源审判庭全覆盖的设区市。
湖州是全国设区市中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前段时间,湖州又通过了首部地方性法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对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环境资源类犯罪行为也将加大打击力度。
2014年以来,湖州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涉环境污染案件270件,有149人受到刑事追究。因污染环境造成相关损失,又会带来相关的民事诉讼,但按照法院原先的分口审理模式,涉及到环境资源方面的案件,往往按照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划分,这就使同一个事件引发的不同纠纷要“分段”解决,拉长了纠纷处理时间,不利于对环境资源的保护。
“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技术要求高,审理难度大,因此推行专业化建设有利于破解审理难题。”湖州中院副院长吴云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旨在通过归口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加大环境资源类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按照湖州中院的制度设置,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可以审理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案件;也可以审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权属争议及侵权纠纷民事案件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及行政诉讼案件。
湖州中院还注重发挥合力,目前已与湖州市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还将积极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或多部门参与实施的环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