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德清武康街道某酒店来了一桌“与众不同”的顾客,点餐的男子大方地点了一桌子饭菜后,磨磨蹭蹭地吃了近3个小时,直到服务员要求他结账时,他却开始找各种理由不结账。最终,该男子被德清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案件始末
1月10日下午,武康派出所接110指令:武康街道某酒店有人吃霸王餐。接到指令后,武康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在酒店服务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顾客包厢,只见三人围坐在一大桌美食前,竟是谁也没有起来付钱的意思。
民警经过了解得知,席间不肯结账的人就是熊某(男,40岁,河南人)。早上8时许,熊某与司机章女士谈妥以100元的价格从余杭区打车至德清火车站,期间以身边没有现金为由骗取章女士80元现金用以消费。由于熊某承诺会将80元连同打车的钱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还给她,善良的章女士并没有起疑心。
可没想到,到达目的地以后,熊某却称等下会有朋友送钱过来,请她稍等。为了表示“诚心”,他便请章女士一起先到酒店用餐。章女士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便请来了其表弟作陪。
到达酒店之后,熊某便大方地点了一桌子的菜,还叫服务员拿来了烟酒。用餐完毕,服务员便过来请熊某结账。可此时熊某却说要先出去一下,以此来逃避买单。但谨慎的服务员还是坚持需要熊某结账后再离开,熊某无奈之下便跟随服务员前往吧台结账。
可想而知,熊某的银行卡自然是显示着余额不足。随后,熊某便称有朋友会来替他付款的,以此来拖延时间,伺机逃跑。
酒店经理在多次劝熊某付款无果之后,果断报了警。“我就想着反正自己没钱,他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的,没想到他们最后会报警。”熊某这样说道。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劝说熊某付钱结账,但熊某声称自己身无分无,且拒绝给出家人朋友的联系方式。经过长时间的劝说未果,民警将熊某传唤至武康派出所。
经审讯,熊某对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章某钱财以及隐瞒自己无支付能力在武康街道某酒店内吃饭消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熊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这种行为极不可取。逃单者不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还要为此受到别人的严厉谴责,实在的得不偿失。同时,警方也提醒各位商家,如发现吃霸王餐的顾客,在保障自身和其他顾客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此类事件。可以先耐心劝说,如果顾客不听劝要果断报警,向警察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