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 湖城某民办托儿所因其他无证托儿所抢生源而面临生存困难,教育部门表示解决这样的问题还需要一个过程。 10月17日本报刊发的这则报道在读者当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许多读者致电党报热线,参与讨论。
昨天下午,市民王先生致电党报热线:“我母亲一直经营着一家所谓的无证托儿所,从1990年开办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现在70岁了,已经将托儿所转手给一位幼师专业的亲戚。“2006年之前托儿所归妇联管,妇联是发给我们许可证的,可是2006之后教育部门接手后,民办托儿所的标准一下子高了起来,我们始终都没有得到教育部门的认可。”王先生向记者解释,他们也多次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可一直批不下来。
王先生表示,在看了10月17日的报道后深有感触,也支持停办这些无证托儿所。“我赞成托儿所市场的管理更加规范,可是我希望教育部门能够给这些无证托儿所一个说法。”王先生认为,教育部门不要一味想取缔无证托儿所,这些托儿所的存在肯定是有市场需求的。“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的疏导来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说合并几家无证托儿所,寻找合适的场地,对人员进行规范的上岗培训等等。”王先生表示。
记者走访了吴兴区很多家无证托儿所了解到,这些无证托儿所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它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家庭作坊式,由出租的房子经过简单的装修改装而成,开设在居民楼内,场地不过六七十平方米。在一家托儿所,记者看到孩子们午餐的饭菜用桶装着,摆放在走道的地上。有的托儿所,午餐过后午休时, 10多名孩子挤睡在一张面积不到5平方米的床上,而多数托儿所,孩子们通过狭窄的房门出入,房门前还有层层铁门把关,根本没有在紧急情况下逃生的安全通道。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不去教育局办理证件的问题,托儿所负责人的答案如出一辙,都是检验不过关。
采访中,一名李姓的托儿所老师私底下告诉记者,并不是他们不愿办证,实在是办证的门槛有点高。李老师给记者分析,目前把孩子送来的家长普遍收入不高,如果幼儿园按正规的办学资质标准来办学的话,一方面幼儿园难以承受办学所需的高昂费用,另一方面成本增加后,随之增加的学费也会让家长难以接受。“正规幼儿园的标准太难达到了,比如比双安全通道的要求,居民楼里面完全不可能实现。”李老师说,还有消防、卫生等一系列要求,一般幼儿园没有资金和实力跨过这些门槛,很难办齐手续。
很多无证托儿所负责人都表示他们也想得到教育部门的认可。“我们最期盼的是,能知道出路在哪里。”
对此,吴兴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章老师表示,针对投诉的这4家无证托儿所,目前教育主管部门态度是取缔为主。
那么,深一层的问题是,良莠不齐的无证托儿所存在这么多年,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规范的管理呢?
带着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吴兴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昌来。“取缔需要时间,为此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陈昌来表示,取缔这些无证托儿所还是需要一段过程,目前区教育局也有难处,“我们教育局只是主管部门,我们负责托儿所的审批和管理,对取缔这些无证托儿所力不从心,能做到的只能是不让他们通过审批,我们无权查封只能疏导。”陈昌来表示,如果接到市民的投诉教育局将会派人前往调查。
针对开办托儿所的标准,陈昌来说,目前国家并没有专门关于开办托儿所的具体管理标准,只有一个卫生管理条例,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批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争议。
据了解,在吴兴区新开办托儿所,必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托儿所办所许可证》,社会力量举办托儿所还需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办。托儿所须同时符合《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标准》,并取得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托儿所停办、变更,举办者需到审批机构办理停办、变更手续。对已开办而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托儿所,由举办者按相关要求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则限期整改,超过期限仍不符合要求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法定程序责令其停办。
既然取缔有难处,那么主管部门能否寻求更为积极科学的方式,来引导规范无证托儿所呢?记者从该局了解到,目前他们已对全区的托儿所进行了摸底调查,起草了《吴兴区无证托儿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和《吴兴区无证托儿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方案》里,明确了办民办托儿所所需的条件。陈昌来表示,等到《方案》正式实施以后,区教育局将会成立专项整治小组,针对不符合条件的无证托儿所进行限期整改和集中治理,对于治理后达到条件的托儿所将会发证,而对于无法达到条件的托儿所将会令其停办。“《方案》已经出台,并已向市级部门汇报,但是方案的具体实施还要等待审批,实施过程中还需其他各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