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彰显乡镇文化特色,推进文化广场建设,增强群众的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湖州乡镇文化广场统一标识(LOGO),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湖州市乡镇文化广场统一标识(LOGO)
二、作品要求
1.符合乡镇文化广场特征,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创新;
2.寓意深刻、构思新颖,图案简明、醒目,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与记忆度;
3.形象完整均衡,简洁明快,色调搭配和谐,可识别性强,具有可塑性;
4.具备较强的延展性,易于进行网站LOGO、标识标牌、宣传品等交流用品、会务用品等视觉识别系统的深化设计与制作。
三、征集时间
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20日
四、奖项设置
入围奖5个,奖金1000元/个;
优胜奖1个,奖金5000元。
五、作品提交
将 作 品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到wyc2398100@163.com;请在主题上注明“乡镇文化广场 LOGO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字样。来稿一律不退,如有特殊要求,请单独联系。
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572—2398100。
六、说明
1.标识(LOGO)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湖州市委宣传部,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与征集单位无关。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