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选购汽车。(江北区商务局供图)
消费品以旧换新深受市民关注。参与以旧换新,市民能获得多少补贴?宁波专属奖补细则来了!
日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发布《宁波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针对汽车报废更新、二手车出口、家电消费等,具体由各区(县、市)制定规则,并实施补贴。
一、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县、市)商务局及时与消费者据实结算,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报废更新补贴
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报废更新补贴2000元。
该项补贴可与各地汽车补贴政策叠加享受,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叠加享受。
拟申请此项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各区(县、市)现有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县、市)商务局及时与消费者据实结算,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二手车出口奖励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二手车出口企业从自然人名下收购在市内注册登记半年以上的二手乘用车,并出口至境外的,予以奖补。
申请支持的二手车出口企业,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家电消费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且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对厨卫家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单笔订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家电消费补贴规则由各区(县、市)制定。参与政策实施的项目服务机构、家电零售企业名单、具体参与活动家电品类,补贴兑现流程、每人可享受补贴次数等操作细则由各区(县、市)自行确定。
宁波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为0574—893873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