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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支持自主创新!江苏出台政策加快“三首”产品研发应用

  交汇点讯 1月1日,为更大力度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研发应用,巩固增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的政策举措》正式实施。

  此次政策举措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支持创新研发。在首版次软件方面,从2025年起,每年定期从供需两侧征集遴选5个关键领域“卡脖子”攻关方向,通过揭榜方式对外发布,鼓励供需结对、产学研联合攻关。经验收合格的攻关成果,可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列入当年全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首台(套)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在条件成熟时参照开展。

  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关键领域,鼓励各地发展中试公共服务,引导地方政府、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设中试验证平台,将符合条件的平台积极纳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

  二是加强认定服务。制订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研究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管理有关细则,进一步明确“三首”产品认定标准,每年认定200项左右。

  定期发布江苏省“三首”产品目录,其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纳入目录时间不超过3年,并实施动态调整;有新纳入目录的产品技术性能优于已有产品的,已有产品自行退出目录;首版次软件纳入目录时间不超过2年。

  三是加快推广应用。推动更多适宜的“三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范围,灵活采取订购、首购等方式,在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应急(消防)等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中予以支持。

  鼓励国有企业率先应用,推动省属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应用“三首”产品尽职合规免予问责机制,同时研究探索将应用“三首”产品有关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简化参与招投标门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将该政策适用领域在我省扩展至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

  四是强化资金支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开展“三首”产品研发,将“三首”相关中试平台纳入创新载体支持范围;省科技计划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新材料和软件研发,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认定“三首”产品。

  在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中,探索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加大对“三首”产品示范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相关产业专项基金、产业子基金投资符合条件的“三首”产品应用项目。

  据悉,该政策举措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拓 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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