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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探索实践被中央一号文件吸收

创新机制破解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上涨

“多亏了这么好的新规定,我不用硬拼价格,就成功租下了这一大块地!”2月6日,东台市五烈镇四新村村民韩建能高兴地告诉记者。在新一轮土地流转交易中,经最高限价后,他因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获得了293.33亩土地为期5年的经营权。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受益者不止韩建能。通过“底价+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限价熔断”,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理性参与竞价,盐城的探索实践已被吸收进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

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时常会出现价格非理性上涨的情况。据了解,我市一宗农村土地的流转价格达到每亩每年1565元,高于市场均价500多元。农业用地成本过高,挤压经营者收益空间,增加土地撂荒和非农化风险,不利于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第四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针对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问题,我市射阳县2022年即开始试水,统筹兼顾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两个大局,以保证承包农户的合理土地出租收益和粮食规模经营户的合理经营收益为目标,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孙爱祥介绍,该县全面推广“实物计租、货币兑现”结算方式,定期发布流转交易综合价格指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业生产盈亏平衡点、预期利润率、本地土地流转价格指数,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区间。在最高限价内,出价最高者中标,达到最高限价,即启动熔断机制。同时,实行“两个优先”,即无违约行为的原受让主体、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出价达到最高限价的竞标人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优先中标权的主体,由县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成评委会,对竞标人的征信情况、粮食规模经营能力、主体资格等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中标。

“既避免了价格过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权益,也能保护经营主体积极性,保障他们获得持续稳定收益,对各地粮食稳产保供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处负责人王书奎介绍,这项创新举措的效果已经显现,盐城的经验做法多次在全国和省级会议上交流推广。

目前,大丰区、亭湖区、东台市、盐都区等地已先后出台相关办法或采取措施,开展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实行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最高限价熔断的交易数量有75宗,交易面积达1.6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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