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电商大促销已经到来,为净化集中促销期间的网络交易环境,杜绝隐形广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促销中可能出现的广告宣传、商品质量、消费维权等方面问题,向广大网络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发出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平台。消费者选择平台消费时,要选择正规网络平台、正规平台内信誉度较高经营者,不要轻信不明网络广告和链接。
二、谨防促销陷阱。消费者要详细甄别,货比三家,仔细阅读商家促销活动规则,警惕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不能轻易被一些营销手段迷惑,防止上当受骗。
三、文明安全消费。消费者网购时要坚决抵制法律法规不允许网络销售的商品,不购买禁限售商品;提升甄别能力,杜绝“三无”外卖、“三假”直播;谨慎网购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轻信宣称所谓“神医”“神药”“特供”“专供”的虚假广告;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适量购买,自觉抵制浪费行为;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儿童产品、消防产品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时,请认准CCC认证标志。
四、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收货时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后再签收。在网购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或者交易平台所在地的12345、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五、网络平台经营者须落实主体责任。网络平台经营者应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要求,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链接标识,并如实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证件信息。严格网络交易平台审核,坚决抵制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六、网络平台经营者须做到诚实守信。网络平台经营者应诚实守信,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冒伪劣商品作为赠品进行促销;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进行违法搭售、刷单炒信、商业诋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二选一”以及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销售、传播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七、网络平台经营者须明确促销规则。网络平台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不得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促销活动应当明确优惠措施适用产品的品类、范围、能否叠加使用以及使用的期限等。预售活动,要明确预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时间、金额、发货时间以及双方责任。
八、加强“灶管阀”质量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平台和电商经营者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销售的产品标识、包装及检验报告、产品网络销售信息进行监测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立即整改。
九、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骑手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淘汰更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督促整改改装车辆,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推行共享换电模式,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