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我市日前发布《苏州市财会监督2024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包括主责监督、部门监督、行业监督、多部门横向协同联合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联合监督、财会监督工作要求等六大重点工作。
主责监督方面,苏州市财政局承担苏州市财会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会计评估等监督管理。
部门监督方面,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定职责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实施专项监督,督促指导主管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根据省、市年度财会监督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全省、全市财会监督联动项目。
行业监督方面,行业协会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至少开展1次自律监督,并将自律监督有关情况报送业务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依法规范执业监督,积极配合全省、全市财会监督联动项目。
多部门横向协同联合监督方面,通过联合监督项目构建全市同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单位等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机制的工作格局。
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联合监督方面,强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财会监督工作要求方面,对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及地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加强宣传培训等提出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