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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实现“无证明”办公积金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收入证明、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提取公积金的直系亲属证明,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贷款优惠政策所需的引进人才证明……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无证明城市”改革中涉及公积金业务的18项证明事项已全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无证明”办公积金。

  为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等业务所涉及的证明事项逐一梳理核查,明确规定可共享信息查询采用共享查询,无共享信息查询的进行代办核查,不能代办核查的采用个人承诺方式解决,确保已取消的证明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

  在金华市公积金证明事项清理清单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状况表、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特困证明等就采用了数据共享的办法解决,引进人才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资金监督支付协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等通过内部代办核查获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收入证明等只需现场出具个人承诺,不用另外再开证明。

  根据公布的证明事项清理清单,金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修改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业务的办事指南和须知,更新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及时在公积金官网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相关银行、各分支机构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确保“无证明”办公积金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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