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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力创农业标准地改革“金华经验”

  原题:

  今年认定存量十六万亩 五年内实现改革目标

  金华市力创农业标准地改革“金华经验”

  从5月27日召开的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现场会上了解到,金华市计划用5年时间(2019年到2023年),在学习借鉴义乌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

  2019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将争取推行2至3个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完成认定存量农业“标准地”16万亩、增量农业“标准地”3万亩。到2021年,现代农业“两区”、特色农业强镇等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区域50%以上的耕地要完成农业“标准地”认定,同时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作物退出机制,以有效遏制“非粮化”现象。争取到2023年,实现农业“标准地”区域内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资源要素集约高效、设施装备优良、产品优质安全、产业优势明显。

  农业“标准地”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对于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促进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进行农业生产力布局等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义乌出台《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分类管控和发展利用耕地。截至目前,全市已新增农业“标准地”地块7个,面积4532亩,完成存量认定地块67个,面积2.89万亩。为给农业“标准地”改革集聚资源要素,义乌结合和美乡村和精品线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共流转土地17.15万亩,流转率达71.3%,其中连片50亩以上14.3万亩,200亩以上5.99万亩,已对接招引各类农业招商项目2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2个。

  下步,金华市将根据各地耕地类型及产业实际制定农业“标准地”规划,对农业“标准地”分级分类,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做好农业生产力布局。在摸清全市可流转耕地底数的基础上,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连片流转,通过建立土地预流转制度、完善土地流转保险制度等措施增强农民流转意愿,并组建乡镇国有土地流转公司做好土地流转收储、租金发放、招商前期准备等相关服务。与此同时,科学规范制定农业“标准地”亩均投入和产出指标,配套激励和监管机制,让真正产业匹配、效益突出的农业项目落地生根,打造业主与农民的“命运共同体”,共享农业“标准地”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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